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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里面受伤老板不管我

日期:2011-1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我在一个酒店上班 然后受伤,我受伤时下颚骨骨折 还有脸部左侧骨折 手术做了 现在还好 嘴巴也不怎么能张开 牙齿还掉了三颗 医生给我做手术的时候说的 三个月骨折位置有所好转才能填补缺损牙齿 现在酒店说这个钱应该由我自己出 合理吗?现在酒店每个月都是给我发的850,以前我的工资每个月2200.

管理员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本网四川律师回复如下:
1、如果认定为工伤,酒店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你承担赔付义务。

2、除了医疗费之外还要支付其他的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3、已经确定为工伤,在没有订残,没有按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继续发放原工资待遇的,即时原来每个月领多少就应该发多少。

4、如果酒店还是要你自己负担,不愿意给你解决,那建议你尽快提起仲裁。你可以通过本网法律在线咨询通道和本网四川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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