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的支付——成都律师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工伤职工因伤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职工亲属以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二、配偶的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注:属于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其他亲属:供养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属于孤寡老人的配偶:供养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50% 
    注意: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工亡职工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证据 
(1)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被抚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 
(4)在校学生学校给出的学籍证明; 
(5)街道或乡(镇)政府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