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一离异女子,前年邂逅了一名比她小14岁的男子,两人相识仅15天便登记结婚。结婚2年,两人常因琐事吵闹,感觉日子过不下去,坚持要求离婚。近日,经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法官的多次调解,一对“闪婚”夫妻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前年1月,离异后的刘萍认识了比自己小14岁的李贵修,两人相识相恋仅15天后便匆匆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差异大、价值观不同,常常因一些琐事争吵打闹,使原本脆弱的感情更加不堪一击。
今年5月,原告李贵修以双方结婚草率,难以继续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刘萍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希望大家能互谅互让,继续共同生活,但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又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坚持要求离婚。同时,女方提出共同生活期间其对家庭经济付出较多,现经济困难,要求对方给付经济帮助。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由原告李贵修支付被告刘萍经济帮助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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