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前黄一对夫妻捡到一枚价值万元的钻戒,当失主找上门时,夫妻俩称“以为戒指是假的,丢了”。失主无奈将这对夫妇告上法庭。近日,武进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未妥善保管为由,判决这对夫妇赔偿失主4500元。
去年1月21日,武进寨桥女子小李开车带家人去购物。下午1点左右,小李来到寨桥一家超市门口。下车时,小李觉得手太干,就将手上一枚钻戒和一枚彩金戒脱下来,放在大腿上,从包里掏出护手霜抹手。抹完后,小李直接下车进超市。
当晚5点多,小李发现手上两枚戒指没了,这才想起抹护手霜时把戒指脱下来后没戴上。“肯定是下车时掉在地上了!”抱着一线希望,小李立即和丈夫赶到超市门口寻找。此时天已黑了,且过去四五个小时,找来找去一无所获。小李急得当场哭了起来,其中那枚钻戒价值1万多元,而且是结婚钻戒,意义非同小可!
小李的丈夫发现,附近一枚治安探头正对着超市门口,“去派出所看看,说不定能拍到点什么!”两人立即赶到派出所。
民警调出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2点左右,有5人(两对中年夫妇,一个小女孩)同时走到超市门口,走在前面的一对夫妻捡起一枚戒指,一伙人凑在一起看。随后,走在后面的一对夫妻又在地上捡到一枚彩金戒,大家看了一会后一起离开。
小李夫妇拷贝了这段视频,随后让住在寨桥当地的舅舅辨认。舅舅一眼就辨认出视频里的捡拾人是本地村上的两对夫妻。小李先通过第三人传话,希望捡拾人能主动将戒指交还。可那两对夫妻都说戒指“早扔掉了”,拒不归还。小李夫妇只好亲自登门。可那两对夫妻一致表示,戒指经多方询问是“假的”之后,已被他们“扔掉了”。
小李报了警。在警方调解未果后,今年6月,小李将王某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价值11000多元的钻石戒指一枚,或赔偿等额现金。(另一枚彩金戒价值800元,小李最终放弃追偿)
法庭审理认为,王某夫妇在拾得遗失物后,既未能妥善保管并返还遗失人,也未能依法将拾得物送交公安等部门,而是自以为捡到的戒指是假货而予以丢弃,导致了钻戒的灭失。王某夫妇对此存在重大过失的主观过错,依法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任。而小李作为钻戒所有权人,未能妥善保管自己所有的财物,也存在重大过失的主观过错,对钻戒丢失造成的损失也应自负一定责任。最终法庭决王某夫妇赔偿小李4500元。王某夫妇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