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成都律师
一、非法用工
非法用工包括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不合法,主要情况有: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备案;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备案等。还有一种是违反法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最典型的就是使用童工。
二、非法用工的赔偿范围
应当明确的是,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都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在治疗产生的费用之外,根据法律明确规定,非法用工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由非法用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三、一次性赔偿金的计算
一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6倍;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4倍;
三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倍;
四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倍;
五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倍;
六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倍;
七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
八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倍;
死亡的一次性赔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倍。
注意: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赔偿的支付
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