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不论工时长短 工伤待遇不能少

日期:2012/8/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不论工时长短 工伤待遇不能少

    2011年4月2日,刘某在山东某石材公司工作时,右脚被石料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公司支付了医疗费。治疗终结后,刘某向公司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称,尽管刘某受到事故伤害是事实,但刘某到公司工作仅有22天,时间短,也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尚未给公司创造较大价值,却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只同意给刘某5000元的伤残补助费。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刘某只好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仲裁委认为,公司以刘某工作时间短,未给公司做贡献为由,就少支付工伤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以及刘某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费用。在仲裁委主持调解下,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3.2万元。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