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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企业培训不该成为变相惩罚

日期:2012/9/21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企业培训不该成为变相惩罚

  财务人员不同意转岗,单位就安排她培训,没有培训老师就由新进单位的保安来给她讲安全生产;单位职工顶撞领导,被单位安排脱产“培训”、走廊里“攻读”公司规章制度……在这些企业,“培训”成了侵害职工权益的工具。
  说“培训”成了侵害职工权益的工具,并不是说企业不应该展开培训。恰恰相反,正常的培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培训既能使员工获得自身技能和素养的提高,又有助于企业提升整体的绩效,接受良好的职业培训,可以说也是职工应该享有的一项权益。
  企业培训不该成为变相惩罚,培训是否变味,关键在于它的内容、它的出发点。媒体收到许多与之相关的来电投诉,职工为什么会反映企业进行的“虚假培训”、是想逼他就范、是打击报复?原因就在于,这些职工被要求接受培训是发生在与单位间有矛盾之后,是针对特定个别人的,没有培训计划、没有培训老师,自己看书、读报,这怎么算是正常的培训?这怎么能让职工心悦诚服?
  这些所谓的培训,虽然不是赤裸裸地辞退你,也不是恶狠狠地打击你,但是这种阴柔的一刀在实质上是一种软暴力,仍然侵害了职工的权益,甚至会让职工伤得更疼。因为这种变了味的培训,相对直接的解除合同、超时加班、不交纳社会保险等侵权行为来说,手段更为隐蔽,职工维权的难度更大。
  专家介绍了如何去辨别正常培训和虚假培训,如何搜集相关证据,如何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是获得帮助。对于普通职工来说,这样的培训倒是很有必要,保障自身的权益需要我们自己也学会做很多事。
  对于那些变相惩罚职工的企业,真正应该接受培训的是那些领导、管理层,要培训他们如何善待职工,如何用好手上的“权力”,如何遵守好劳动法。他们应该明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钻空子,不能打擦边球。在所谓的培训上动小脑筋“规避法律风险”,企业总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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