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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 杂谈

司机为躲逆行车辆致人损伤责任谁担?

日期:2012/9/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司机为躲逆行车辆致人损伤责任谁担?

  司机为躲逆行车辆导致的损失应当由逆行车辆的司机承担,因为该正常行驶的司机是为了避免和逆行的车辆发生碰撞危险而不得已避让从而导致其他人受伤的,该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此据法律规定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引起险情的逆行车辆的司机承担。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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