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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另类索赔技巧

日期:2012/9/25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随着公务用车、商务用车和私家车数量的大幅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呈上升趋势。 如何应对"碰瓷"现象;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时应怎么办;如何打交通事故赔偿官司;索赔项目都包括哪些;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赔偿,等等。这些问题需要交通事故当事人知晓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应对自如。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需要从机动车驾驶员和受害人不同的角度来分析。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因为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有的驾驶员害怕受到交警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案,采取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办法,例如肇事驾驶员与死者家属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由于缺乏客观公正性和法律依据,因而不受法律保护,往往留下"后遗症",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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