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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工伤认定性质特点

日期:2012/8/2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工伤认定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属于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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