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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车交通肇事撞死人逃逸

日期:2012/8/1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套牌车交通肇事撞死人后逃逸,3位目击证人摁手印提供证据,证明谁是肇事者,但办案警方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破案。不久前,来自滨海的投诉人殷学洪,讲述了发生在盐城市滨海县的这样一件怪事。
    殷学洪说,2011年3月15日早晨6时20分左右,家住滨海县滨淮镇樊集中心社区新圩村村民韩秀英,骑电动三轮车沿新圩中心路由北向南外出办事。行驶途中,一辆篮色平板自动车由身后飞快驶来,将三轮电动车撞翻后,又将她撞伤,倒进身边的河中。
    事发后,篮色平板逃逸。目击村民桑得标通过本村村民相互转告韩秀英家人。7点左右,村民陈伟诚报警。不久,樊集派出所民警和滨海县交警大队八滩中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韩秀英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目击村民举报,樊集中心社区临淮村村民南万青被警方传唤,南万青承认,当日6时20分左右,他确实驾驶自己的篮色平板车(车牌:皖南11 46830)从新圩中心路经过,但否认交通肇事。
    以下是目击村民摁手印书证——
    书证一:桑得标,男,瓦工,樊集中心社区新圩村4组村民。他证实:2011年3月15日早晨6时20分左右,我桑得标去做小工,走在新圩中心路上,由南向北骑自行车途中,碰见韩秀英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同时在韩秀英后面约50米左右,有一辆篮色平板车与韩秀英同方向行驶,好象这辆车前几天早上经常走在这条路上,车牌:皖南11 46830发……到达目地南正桥家约3分钟左右,工友张善龙也到南正桥家,说有一妇女被车撞倒。
    书证二:李克雨,男,樊集中心社区新圩村2组村民。他证实:2011年3月15日早晨6时20分左右,看见一辆篮色平板车,从他门前驶过,3分钟后,听到北面传来有人被撞倒。
    书证三:金国权,男,樊集中心社区新圩村5组村民。他证实:我(金国权)2011年3月15日早晨6时20分左右,送小孩上学校,由西向东行驶,行驶到新圩中心路拐弯向南行驶时,在前方约200米处看见死者韩秀英,当我(金国权)到达事故现场时看见,前方约300米左右一辆篮色平板卡车正向南行驶。
    据此,警方应该对嫌疑人南万青进一步调查,但几天后,警方确说证据不足,对死者韩秀英家属表示停止案件侦破,至今没有结果。另据查,南万青驾驶的篮色平板车(车牌:皖南11 46830)是一辆套牌车,这个车牌是他自己的另一辆农用车的车牌,此事同样没有得到警方查处。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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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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