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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律师 杂谈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日期:2012-6-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病就医是每个人都可能有的经历。在就医过程中,如果医患双方充分沟通,充分了解彼此的权利,义务,在履行好义务的同时,尊重彼此的权利,那么就可以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患者的权利主要有基本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决定权,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要求赔偿权等;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有如实提供病史,对医生的诊疗建议作出决定,遵循医嘱,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等义务。医生有根据患者病情对疾病做出判断,决定治疗方法,使用药物,检查项目,决定是否进行手术等权利,医生的这些权利独立行使,不受外界干扰;医生的义务则是尽最大能力救治患者,帮助患者解除病痛,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和经验保障患者的健康。
  我国目前有较完整的医疗卫生法规可遵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同时,医院还有自己的《管理规范》,每个学科都有各自的诊疗护理规范。医护人员在诊治患者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规定。这样既是对患者的负责,使得患者生命健康有所保障,真正尽到医生救死扶伤的职责;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可避免发生医疗纠纷;进一步说,即使发生了医疗纠纷,也会处于主动地位。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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