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称为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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