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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律师

夫妻离婚后债务由谁偿还

日期:2012-6-1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对此《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离婚赔偿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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