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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解析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多少?

日期:2011-9-15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解析交通事故之护理费的赔偿金额


      一、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是指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导致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丧失或者下降,需要其他人的陪同和看护,并依照法律规定,由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的费用。
      二、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情况:
      我国法律将此处规定为:护理人员本身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这里出现了误工费和护理费竞合的情形,原本有收入的人对交通事故病患进行护理照顾,误工费和护理费只能获得其中之一,不能既获得误工费的赔偿,又获得护理费的赔偿。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情况:
      护理人员中“没有收入”的护理人员是指:没有经济来源,主要靠或者全部靠他人的供给维持生活或者说偶尔有部分经济来源,但不足以靠该经济来源维持生活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待业人员、无业人员、部分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我国法律将此处的情况规定为: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实际上,我国各地的经济水平差异比较大,护工的收入水平也是不一样的,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能参照当地(比如统计局的统计)资料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护理人员可以获得的交通事故护理费。
3、护理人数、时间的依据: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护理的人数一般是参照专业人士(比如医疗机构、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本着必要的原则确定的。
4、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金=需要护理的时间X需要护理的人数X护理人员的报酬标准
      例如:张某,成都私营企业老板,在一次进货途中,张某驾驶的汽车不幸遇到酒后驾驶的大卡车,司机为于某。张某因为躲避不及,前挡风玻璃被大卡车撞碎,张某头部受伤。在医院治疗期间,张某的妻子对其进行照顾60天。张某的妻子常年在家操持家务,无固定的工作也无收入。倘若成都地区的同级别护理报酬标准为20元/天,这样,可以计算出张某可获得护理费赔偿金额=20元/天×60天=1200元。
      以上系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成都交通事故律师在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过程中针对护理费赔偿金所做的解析,本网还将继续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其他赔偿金一一详解,敬请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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