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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专栏

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成都知名律师谈: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近日,成都双流人陈女士通过本网法律在线咨询通道,向本网成都知名律师咨询了一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问题,在谈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时候,陈女士疑问重重。在此,本网成都知名律师将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问题做一简单的介绍。 1、本网成都知名律师谈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 (1)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时,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2)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 详细>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浅谈--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日期:2011-12-21 点击:89次

    2011年8月15日早上4:00左右,邓某驾驶大货车行驶在大件路上,突然一声巨响,被龚某驾驶的小货车追尾,造成龚某当场死亡,龚某车上的乘客一死三伤。交警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理由是邓某所驾驶车辆超载以及未按规定粘贴标识,龚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浅析--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的情形有哪些?
    日期:2011-12-21 点击:64次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承担了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并非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偿的。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两类人员,即使买了交强险也不予理赔: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多少?怎么赔?
    日期:2011-12-21 点击:172次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归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日期:2011-12-2 点击:69次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 成都律师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
    日期:2011-12-2 点击:81次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浅谈--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如何索赔?
    日期:2011-12-2 点击:73次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和计算方法
    日期:2011-12-2 点击:677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一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谈伤残鉴定等级依据
    日期:2011-12-2 点击:59次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他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
    日期:2011-12-2 点击:43次

    另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谈交通事故全责的承担
    日期:2011-12-2 点击:53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全责的情况也限于以下情形: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未立即停车的;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   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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