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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新生儿手臂受伤 接生医院未提交病历担全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徐州市儿童医院提出了医疗鉴定的申请。经徐州市医学会医疗鉴定认为:医方(徐州市儿童医院)在实施的诊疗行为中无违反医疗原则,在住院期间医方虽未诊断右臂丛神经损伤,但与患儿右臂丛神经损伤及预后无因果关系,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被告灵壁县某卫生院随后亦提出医疗鉴定的申请,并提供了署名为秦女的《患者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作为病历资料供医疗鉴定使用。但秦女夫妇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该证据与其医院接诊医生书写的门诊病例的内容相互矛盾。 详细>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新生儿手臂受伤 接生医院未提交病历担全责
    日期:2011/12/9 点击:5561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徐州市儿童医院提出了医疗鉴定的申请。经徐州市医学会医疗鉴定认为:医方(徐州市儿童医院)在实施的诊疗行为中无违反医疗原则,在住院期间医方虽未诊断右臂丛神经损伤,但与患儿右臂丛神经损伤及预后无因果关系,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被告灵壁县某卫生院随后亦提出医疗鉴定的申请,并提供了署名为秦女的《患者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作为病历资..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医疗事故导致不孕 医院赔偿试管婴儿费17万元
    日期:2011/12/9 点击:8838次

    2007年7月6日,经吉安市医学会鉴定,医院第一次手术操作缺陷造成左侧输卵管部分缺失,该医疗行为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并建议患者尽早采取试管婴儿措施。   同年10月,原告邡某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做试管婴儿费用等共计37.1万元。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手术出现并发症,医院该不该赔偿?
    日期:2011/9/20 点击:9099次

    2010年某日,于某因左食指深屈肌腱断裂都某省某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医院对其实施了肌腱吻合术。在手术麻醉过程中,于某出现上腹疼痛,继而胸部疼痛现象,手术暂停。后经检查,现象于某出现气胸现象,但是医院未对此进行特殊处理。事后,于某就此向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学会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论显示:于某出现气胸乃麻醉并发症,但是医院对此并发症未进行妥..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如果法院判了,医院能上诉吗?
    日期:2011/9/20 点击:9240次

    本网成都医疗事故律师为其进行了详尽的解答: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审判质量,我国诉讼制度采取两审终审制。即当事人在一审法院对案件审结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做出终审判决。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以撤消或变更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医生不负责任是否构成犯罪?成都律师谈医疗事故罪
    日期:2011/9/20 点击:5619次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1]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成都律师谈救护车救护不及时,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1/9/20 点击:8869次

    事件还原: 2009年某日晚,陈某心脏病发作,家人及时拨打了120向某县急救指挥中心求救。该中心当即就近调度某镇卫生院出车,并在其后反复询问出车情况。但某镇卫生院在发动救护车时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更维修,维修一段时间后发现不能正常驾驶,遂向120指挥中心回报了该情况。指挥中心又立即从另一个县的医院调度救护车出车救治。该救护车到达陈某家中时,医..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解答节育手术失败能都索赔?
    日期:2011/9/20 点击:9070次

    今日,成都医疗事故律师接到当事人陈某的咨询。陈某透露,自己在成都某卫生所接受节育手术,手术中出现大出血现象,后住院一个多月,目前在家休养。陈某要求医院赔付误工费和部分营养费,医院声称此手术失败是正常情况,且声称节育是我国国策,因此不属于事故范围,不给于陈某相应赔偿。   本网成都医疗事故认为,医院的免责理由不成立,此情况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解析]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答医疗事故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合适?
    日期:2011/9/20 点击:2745次

    问:请问下成都医疗事故律师,发生医疗事故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合适? 答: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属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所以其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发生医疗事故后尽快与成都医疗事故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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