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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释法

司法鉴定收费新标出台,医疗纠纷鉴定最高5000

日期:2012/9/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省物价局日前公布了重新核定后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据了解,这是对施行一年《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补充和修订,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中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根据新规定,亲子鉴定收费为2000-3000元;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收费为2500-5000元,比过去的4000-6000元略有下调;死亡原因、方式、时间的鉴定收费为每具1500-2000元;而司法鉴定人员出庭费为每人每半天100-200元。
  据悉,重新核定后的收费标准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委托办理的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涉案物品(含有形、无形资产)价格鉴证业务收费,但我省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在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时,都须按此标准规定收取费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突破规定幅度上限。
  另外,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在办公场所或收费点公示本司法鉴定机构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公示的机构不得收费。而经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援助性鉴定项目(针对个人),各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收费时应给予优惠,优惠额在不低于规定标准50%的幅度内由司法鉴定机构自行确定。
  据了解,该标准涵盖的项目还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司法资产评估及文书司法鉴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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