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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

关于工伤赔偿的时效

日期:2012/6/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四川工伤赔偿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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