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报
1、单位申报
1)每年3月31日前由申报单位填报《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名单公示申请》(样表1),并按统一格式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出具《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名单公示通知》(样表2),同意申报单位将本单位有关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示,申报单位应将《上年度企业职工名册》(样表3)、《本年度符合特殊工种退休职工名册》(样表4)公示情况拍照形成电子文档上报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3)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对申报单位申报的需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单位填写《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样表5),在职工达到国家政策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当月携职工个人原始档案和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
2、个人申报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携个人原始档案和身份证、社保卡及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到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并填写《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样表5)。
二)因病退休的申报
企业参保人员符合因病退休条件的,由申报单位准确填写《职工因病退休审批表》(样表6),携带职工原始档案和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到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
三)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申报
单位准确填写《破产企业职工政策性退休审批表》,携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的破产公告、企业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相关依据资料、职工原始档案及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到我局受理窗口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