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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呼吁用立法解决“小三”引发的家庭、社会矛盾

日期:2011/10/25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成都律师呼吁用立法解决“小三”引发的家庭、社会矛盾

 
    在这个“小三儿”横飞的世道,虽然常常有人声讨小三,但是由于“小三”这种现象只是在道德范围受到谴责,无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规范,所以尽管“反小三”热潮很高,却并无实质效果。
    现行法律对“小三”现象采取放空状态,主要也是考虑到第三者并不好认定。现在人们口中常说的第三者就是指破坏夫妻感情的人,但是如果真让法官去认定的话,以什么标准来拿捏就成了一个问题。是导致夫妻吵架的算第三者,或者是导致夫妻分居的算第三者,又或是导致夫妻离婚的算第三者?这些问题都是对立法技术以及法律适用的考验。还有一些不赞成用法律去追究小三责任的人则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主要是两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矛盾加剧,与第三者无直接关系,让第三者来承担夫妻双方的过错不公平。
    针对以上问题,本网成都律师认为也不无道理,但是目前第三者现象已经成了一个高频率问题,很多家庭由于第三者的出现而发生殴打甚至是人身伤害等破坏社会安定的恶性事件。道德靠自觉靠内心约束,当道德沦丧、世风日下,我们还期盼用高尚来挽救社会就显得愚昧之极。广州有一个出名的“二奶村”里面大部分都是年轻的大学生,甚至还有些是研究生。这些女性可以说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他们有能力、有文凭,结果却因为各种原因甘愿被包养,当情妇。倘若靠道德、靠舆论约束行不通,我们不如换个思维,寻求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上面说了杜绝小三立法的必要性,现在本网成都律师想谈谈立法的可行性。
    1、从认定第三者的方面来说,如何才能够有个统一。
    本网成都律师认为可以从双方的平时的交往行为、交往频率时间、有无同居、是否长期存在性关系等方面来认定。很多小三比较猖狂,不仅经常给原配打骚扰恶语相向,还明目张胆打骂原配,这些都是其“小三”身份的证据。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不忠诚,另一方是很容易察觉到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些人“保密工作”做得好,收集证据会遇到困难。本网成都律师大胆建议在一定范围内有条件地将专门侦查第三者的私家侦探合法化,规定在不泄露别人隐私、不给对方生活带来实质性困扰的情况下允许跟踪、偷拍、录音录像。
    2、从责任分担方面来说,第三者完全可以依其行为对家庭造成的影响来承担相应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感情还未完全破裂,不适合主张第三者赔偿。但是本网成都律师认为在夫妻离婚时,第三者就应当根据自身过错的大小,对无过错方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这个责任的判断应在先划清夫妻间相互过错责任的基础上,让第三者承担剩余责任。现在社会上一出现“小三”动不动就喜欢用“真爱”来搪塞,本网成都律师并不否认部分第三者和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真爱,但是也不得不正视很多第三者的初衷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如果不追究“小三”责任,这种风气愈演愈烈,家庭矛盾将越来越多,将不利于我国婚姻家庭的“长治久安”。
    在此,本网成都律师希望立法者能够关注“小三”现象,作出相应的立法,解决因“小三”问题带来的各种矛盾。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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