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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日期:2012/8/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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