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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释法

过度医疗是一种社会公害

日期:2012/9/1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过度医疗是一种社会公害

    最近,卫生部门要求降“用药收入比重”,一些公立医院就提高“设备检查收入比重”。济南某公司一位副总经理曾因为心梗住院,被放7个支架,血管成了“钢铁长城”过度医疗久治难除,而且还不断花样翻新。
  现在,一些医院挖空心思,千方百计在病人身上发掘“钱”力,以救死扶伤的遮羞布,榨取患者的铜板。这不仅仅无德,而且是无良,甚至无耻。
  众所周知,“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老百姓幸福生活的一大难题。虽然医保制度已经在全国铺开,但是,我们的医保仍是“低水平,广覆盖”。遇到重病大病,需要病人和家庭自费承担很大部分,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对于普通家庭,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但是,在花钱和救命的选择中,再无力的家庭也只能选择后者。这本来就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有的医院和医生却“趁火打劫”,小病大医、轻病重药、多开药、多检查,这些过度医疗可以说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图财害命”。
  过度医疗之所以泛滥成灾,就是一个“钱”字在作祟。就像新闻中所说的那样,医生普遍不愿做搭桥手术,而倾向于放支架,因为国产支架出厂价一般为3000元,一卖到医院,价格就涨到1.2万元;进口支架到岸价6000元,用在病人身上就上涨到近2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坦言,“每个支架医生能拿到10%至15%的回扣。”这意味着,每给病人放一个进口支架,医生至少能拿到2000元。在这样的厚利面前,一些医生就把仁者之心、救死扶伤以及职业道德,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无论是药品、器械、医院床位,还是医护人员的有效工作,都是宝贵的社会资源。但是,像某医院的一个心梗病人,接受了支架治疗手术,先后被放进7个支架,前后花了十几万元,就是一种浪费。因为在医学上,支架放3个以上就失去临床意义,放7个则纯粹变成了卖支架。重症监护更是过度治疗的重灾区。一位退休干部因脑溢血成植物人,在重症监护室(ICU)躺了一年去世,花了100多万元,一个人把单位全年医药费花光。
  一哲人曾经说:“如果一条鱼病了,是鱼的问题;如果一池子鱼病了,就是水的问题。”我们期待着早日实行医药分离,改变以药(含医疗设备检查)养医的局面,剔除过度医疗这种社会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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