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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浅析:“贩婴案”需深挖

日期:2013/8/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医生一个让人尊敬、羡慕的行业,用现有最美丽的词语去描述他们也不为过。但笔者不得不用“丧尽天良”四个字去形容原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张某,妇幼保健院是一个专门为迎接“新生命”的医疗机构,却被张某利用为一个贩卖婴儿的温床,张某的所为令人发指。本案的“事发小孩”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终于被追回,但是本案很多细节让人扑朔迷离,张某为何能在一个医疗机构“游刃有余”让人费解。   
    案发后,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副院长已被免职。陕西省相关部门也做出回应,认为此事暴露出医疗机构在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笔者认为仅用“管理漏洞”来形容似乎避重就轻。   
    我们都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程序。一名待产孕妇进入医院,从头到尾都有不同的医生参与其中,而不是一名医生就可以完成的。从待产开始、再到接生,最后到被鉴定为梅毒,这些都是需要不同医生来完成,然而张某为何就可以在众目睽睽下编造所谓的“梅毒谎言”这还需要有关部门查证。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张某如何造假病历?孩子是如何被偷出产房的?医院的监控设施难道没有拍到?其他相关医生护士难道也被张某欺瞒?带着这些疑问去看整个案件,笔者认为不排除该医院有同伙与张某狼狈为奸。  
    更为可怕的是,此案可能不是个案,小孩晚上9点多出生,10点多被张某抱出医院,凌晨3点即被人贩卖,从作案的手法与分工来看,这绝对是一个团伙作案,而且属于惯犯。目前当地警方已经接到数起类似于来国峰小孩的案件。 
    把一个健康的新生命说成不健康,把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从医院抱走贩卖,我们想象不出,该医院到底要混乱成什么程度,才能做到这一点。一个医疗机构管理上却像菜市场这很难让人心信服,还有没有其他医务人员参与此案,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给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都是为人父母的张某为何会做出如此之事,我们需要去探索,社会的发展刺激着某些人的欲望,为了一己之私不择手段,这种事件可以说已经不是新闻,我们迫切希望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去化解这股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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