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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告知--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日期:2011/12/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二、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三、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
    另外,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及《侵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因此,本网医疗事故律师提醒公众,当你遭遇医患纠纷,请及时聘请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为你处理,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会为你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并在诉讼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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