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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 成功案例

祸从天降无人负责--胡云律师团队为当事人争得高额赔偿款

日期:2015/6/2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20131214日,受害人罗女士搭乘同事骑的无号牌电动车由东大街方向沿交通巷准备往青年路方向行驶。行驶至交通巷新世界百货停车场入口处前道路时,被车行方向道路上方横跨公路并悬坠近地面的不明电缆线绞拌后倒地,导致罗女士骨折受伤住院治疗45天,花费医药费数万元。
    事
发后,罗女士及家人不知所措,无法查明该由谁对这从天而降的东西承担责任,接连找了多个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这个线缆不是我们公司的,不该我们管......”。无奈之下,罗女士求助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我所律师为自己讨个说法。由于罗女士经济困难,家庭负担较重,无法承受委托律师的全额费用,鉴于这种情况,经向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后,事务所同意先收取部分代理费即指派主办律师开展工作,待案件胜诉且罗女士得到赔偿后再支付我们剩余的律师代理费;罗女士及家人对此十分感激!
   
主办律师接案后及时开始调查取证工作,取证过程困难重重,首先需要核实线缆到底属于哪个单位管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广电集团......任何一个单位都有可能,但是没有一个单位认可此事,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就在我们取证过程中涉案单位悄悄将事发地的电缆线剪掉,这给我们的取证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代理律师结合罗女士家属在事发后拍摄的现场照片,通过对事故周围的多次走访调查,事故现场的勘查笔录、监视录像、证人证言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等一系列线索,初步排查出了三家公司嫌疑最大。在经过多次推敲核实之后,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
   
庭审过程中,几名被告相互推诿,均否认自己是致害一方,但仅仅只是言辞辩驳,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诉讼过程中又追加了被告,经过一番番博弈,法庭结合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合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初步判定三家被告要对罗女士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考虑被告均是大型国营企业,法庭及原告代理律师建议几方进行调解,最后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几名被告分别向罗女士支付了数万元的赔偿金。
   
拿到赔偿金后,罗女士及其家人激动万分,他们亲身经历了这场艰难的诉讼,能拿到这笔赔偿款,他们对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及其主办律师的代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主办律师在法庭上的精彩辩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办事风格,都得到了当事人极大的认可!
   
本案的成功代理,再次体现了四川胡云律师团队的办案实力,我们不是一味的依赖传统的诉讼模式,以及走程序办案,在缺乏基本事实依据和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坚信可以通过灵活多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律师始终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希望以最快的速度,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受害者获取赔偿款!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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