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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及赔偿范围

日期:2012/7/22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一 交通事故赔偿概念: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
  二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三 交通事故赔偿的两种判决结果: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如能达成一致调解赔偿意见,具体金额不固定。伤者如若是有明显过错行为,但非全责,那么有2种判决结果:
  1、法院按照交通事故,占责方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上限—11万(伤残、死亡)走,超出部分按责任比列计算,这个钱实际是可以直接判给被告,保险公司的。同样,医疗费也是,只要在交通强制保险限额内的,只要对方占责就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计算。
  2、如果没有保险,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对相应的损失金额,直接按照比例划分。
  总体来说:即使受害方酒后,无证,只要不是故意,致害方只要占责任,那么侵权赔偿必然少不了,这个不做最终赔偿的依据,只是依照交警事故证明的责任比例走。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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