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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抢画受伤学校也要赔偿

日期:2012/11/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嘉峪关市一起校园内打架引发的索赔案,虽然学校辩称有明文规定禁止学生打架,可还是因为有一定的疏忽责任而被判赔偿。昨日记者从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校园伤害索赔案,学校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受伤学生7000元。
  小学生抢画 造成9级伤残
  嘉峪关市小学生林林(化名)的家长怎么都没有料到,儿子会因为一张图画被其他小朋友打成9级伤残。据林林家长描述,2010年9月14日美术课,她家的林林画了一幅好画,同学豆豆(化名)非要看,她家林林不让看。就这样两个小朋友发生争执,她家的林林被豆豆拽住头发向后甩了好几下。后来她家的林林感觉头晕目眩,脖子疼,送到医院诊断为寰枢椎半脱位。据医生说这种疾病不容忽视不及时治疗会造成瘫痪甚至死亡。为此林林父母带着林林四处求医,并在家休息一年,后来经司法鉴定林林的伤构成9级伤残。于是2012年3月,林林的父母将豆豆的监护人告上嘉峪关市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9万元,同时被告上法庭的还有林林所在的嘉峪关市某小学。
  学校有疏忽 也要跟着赔
  自感豆豆闯祸了,豆豆的父母也一直配合林林父母为林林治疗,前后共拿出7000余元。可是他们怎么都没有料到,豆豆这次竟然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为此他们表示难以接受。而更难以接受的是林林所在的小学,据学校老师表示,虽然林林父母坚称林林和豆豆打架发生在上课期间,而实际情况是两个小朋友打架是在课间。况且学校有明文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打架,学校老师也不可能时刻去监控学生的一举一动,所以对于这次打架造成的伤害学校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林林受伤各项合理损失为7万余元,由于豆豆在上学期间动手打人造成伤害,所以豆豆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造成的损失。林林所在的学校虽然进行了必要的管理,但是学生打架还是存在一定的管理疏忽造成了最后伤害的发生,所以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昨日记者获悉,法院认为豆豆的父母应该承担90%的责任,林林所在的学校应该承担1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豆豆夫妇赔偿林林父母各项损失6.3万元(除去已支付7000余元,实际赔偿5.6万元),林林所在的学校赔偿林林父母各项损失7000元。

    相关链接【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学生人身损害赔偿】【四川律师以案说法(四)——学校是否应当为学生在校受伤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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