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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要..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实务中对“未及时、足额”以及“劳动报酬”范围的理解争议颇多,那么如何确定标准,对此正确的理解和适用呢?以及员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如何更好的抗辩? 详细>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上下班工伤认定还要看责任
    日期:2012/10/19 点击:1342次

    修改后的对工伤的认定范围作了调整,首先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到了工伤的认定范围之内,同时新修改条例更注重责任认定了,其中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即使受伤了也不能算工伤。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员工无证驾驶受伤是否算工伤?
    日期:2012/10/19 点击:1205次

    王某是镇江市某农村信用社职工,2003年8月22日,她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下班返家,途经一转弯交叉路口时,遇到当地村民李某驾驶的农用车,当该农用车超越同方向行驶的由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时,将两轮摩托车刮倒。王某随后被送往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法医鉴定结论:王某为三级伤残。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2/10/19 点击:1567次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工资。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伤亡事故划分原则
    日期:2012/10/19 点击:1386次

    伤亡事故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确定的,而不是依据施害物来确定的。例如:1979年9月7日,浙江温州某厂发生一起液氯钢瓶容器爆炸特大伤亡事故,炸毁厂房建筑物417平方米,10吨液氯扩散,波及7.35公里,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住院、400多人门诊治疗,临时疏散居民8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影响100多个企业生产。这是建国以来发生最惨重的一起..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职业病员工死亡赔偿
    日期:2012/10/19 点击:1412次

    职业病员工死亡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非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日期:2012/10/19 点击:1262次

    小华在公司宿舍因煤气中毒死亡,其父亲李伯认为公司应赔偿损失,但李伯人在外市且卧病在床,无法到儿子公司索赔,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处求助。最后在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圆满解决了李伯的跨市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难题,为李伯争取了几万的补偿款。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日期:2012/10/19 点击:1290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界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公民的生前财产,而是其死亡发生之后才产生的,则不是遗产。所以不可以当做遗产平均分配。并且由于《工伤保..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归属问题
    日期:2012/10/19 点击:1501次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但是,保险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指定保险受益人,必须获得被保险人即职工的同意,否则指定无效。《保险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等词语的规范使用和统一的问题
    日期:2012/10/19 点击:1707次

    死亡补偿费与死亡赔偿金在含义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如果有区别的话,应该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地区分、界定。如果没有区别的话,应该统一起来,都使用一个词。是使用死亡补偿费这个词好呢?还是使用死亡赔偿金这个词好?从行为人的过错角度来讲,使用死亡赔偿金为好。因为,补偿这个词一般不宜用于过错责任。但从情感和人的价值角度来讲,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死亡补偿费的赔偿标准问题
    日期:2012/10/19 点击:1406次

    死亡补偿费的赔偿标准与其性质属性应该是密切相关的,性质属性不同,赔偿标准也应不同。如果将死亡补偿费定性为经济损失方面的赔偿,那么,死亡补偿费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但对不合理的地方应适当地修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八)项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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