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其他损害赔偿

男子求职被“割肾”,该如何维权

日期:2011/9/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男子求职被“割肾”,该如何维权


    “一男子深夜因醉酒在街边睡着,醒来时,发现己躺在宾馆的浴缸,浴缸里的水已被鲜血染红,男子一阵惊恐,准备从浴缸中起来,一阵锥心的疼痛感向全身袭来,男子仔细查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腰部有一道长长的伤口,被人用线歪歪扭扭的缝住,浴缸旁边有张纸条留话给他:肾已摘除......”这是来自于恐怖电影中的桥段,想想令人不寒而栗,不过这当然是电影引人入胜的表现手法,在现实中,取肾、移植都是高难度的医疗技术,需要专业的医生通过专门的技术设备来完成。电影是虚构的,但却是来源于对现实生活的感悟与想象,当电影中的桥段这一切在现实中重演时,带给你的冲击又会是什么呢?
    近日,一则打工男子求职被割肾的新闻报道出来,这仿佛是电影中的情景重现,一时间引起热议。据媒体报道,该名年轻男子小海(化名)去往南京一名为南京杰傲的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应聘,面对着高薪诱惑,小海竟被公司“老板”设局,一步一步落入圈套,并被秘密割去肾脏。求职被割肾,这一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愤怒,并牵连出器官移植背后的一条庞大的黑色利益链条。
    很多人在求职过程中被骗钱、骗色,这些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但因求职而被人割去肾脏,民众在惊讶之余,更感觉到一丝恐惧。那么,本案中,小海是怎样一步一步掉入骗局的呢?结合本案来看,黑心器官买卖中介商的手段算不上高明,给予高薪工作的承诺——告知实情,高价利诱——秘密摘肾——神秘消失,这看似不太高明的手段,为何却屡屡得手?本网成都律师分析,黑心器官买卖中介商之所以铤而走险,是由于器官买卖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另外,受害者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据业内人士透露,我国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主要有三种,死刑犯捐献、亲属间活体移植以及脑死亡和传统死亡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者。我国每年有约150万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但只有1万余人能进行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加之合法来源器官分配的不公平、不透明,有限的器官由谁使用,在实践中不完全取决于病情,在合法器官的供给过程中,往往存在很多利益纠葛,甚至滋生出腐败现象。许多患者在医院住了很久依然不能进行器官移植,这就让他们转而向黑市求助,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巨大的缺口加之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供体,遂催生了活体器官买卖的“地下市场”。在这个黑市中,供体、受者、中介、医院,似乎无不是获利者,他们密切配合,各担其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
    本案中,小海被黑心老板骗去割肾,身心都遭受了巨大摧残。事后,小海怕与家人见面,并不敢告诉家人自己的遭遇,健康状况更是令人担忧,小海与有同样遭遇的几名同事留在了南京继续打工,同时也找到了南京的一家法援中心求助。小海的遭遇令人同情,民众在谴责黑心老板的同时,把关注的焦点汇聚到如何维护小海等人的合法权益上来。那么,小海以及同小海有同样遭遇的被害者,他们的权益应当如何维护呢?据此,本网成都律师针对本案也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意见:
    1、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在2007年5月开始实施,但该条例只是对我国器官移植作出了原则上的规定,并对移植机构实行了准入制。但是,对于器官的买卖行为仍旧存在法律上的盲点,在现实中,并不具有操作性。
    2、新修订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行,此次修正案填补了我国器官移植的法律空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虽然目前对于器官移植,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本案中,黑心老板在骗取小海肾脏时,时间在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对黑心老板难以适用,对于黑心老板目前只能以非法经营罪进行追诉。
    3、对于小海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小海可向黑心老板及做取肾手术的卫生院主张侵权责任。在本案中,为小海做取肾手术的医院也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况,根据相关条例,医院会被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而参与的医疗人员会被吊销执业证书,直接责任人会被惩罚。
    从道德上来讲,器官买卖把人体器官变成了商品,是对人类价值的极大贬值,也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从法律上来讲,非法的器官买卖更是触及了法律的底线,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这条潜藏在巨大利益背后的黑手,该如何斩断?这不仅要从法律上予以遏止,更要从观念和制度上进行转变。本网成都律师提醒公众:小海的遭遇再一次给中国的器官移植问题敲响了警钟,同时也给了许多在外打工的民众提出了警示,切莫在利益面前失去自我,当自己的生命权益遭受威胁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