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法律资讯

 
 
 
 
 
 
 
 

热点新闻

顾客摔成骨折超市被判赔5万

日期:2012/11/20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海阳市民李女士在购物时滑倒,摔伤造成骨折。索赔无果,将超市告上法庭。最终,海阳法院判决超市赔偿李女士5万元。
  摔伤后,李女士以超市地面湿滑、经营者未尽到管理和保障顾客安全义务为由,多次找超市经营负责人要求负担其损失。但经营者认为自己无过错而拒不赔偿。李女士遂把该超市经营者起诉到了海阳市人民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商场超市经营管理者,负有法定的管理和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被告店面内地面湿滑,却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导致原告在该店购物时摔倒致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海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李女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共计50000元。

    相关链接【人身损害赔偿金计算公式】【消费者享有的求偿权是什么】【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