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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赔偿纠纷

致命平衡车!消费者摔倒后身亡,家属索赔210万.. 

近年来 电动平衡车越来越流行 在小区、马路上甚至商场里 都经常看到有人使用 俨然成为一大“网红”产品 详细> 

  • [侵权赔偿 律师]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日期:2012/10/31 点击:1347次

    1.施工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法定方法,是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地面施工中,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要达到这种要求,施工人设置的明显标志和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应当足以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尽到通常的注意义务就可以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设置明显的标志是对他人发出警示,提醒他人注意并防范潜在的危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是为了使他人可..

  • [侵权赔偿 律师] 地上工作物
    日期:2012/10/31 点击:1331次

    1)建筑物。建筑物是指具有一定的结构、形状和功能,通过人工建造而附着于土地的一切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包括房屋、桥梁、堤坝、码头、隧道、电线杆、路灯、纪念碑、雕塑等。2)其他设施。其他设施是指习惯上不认为是建筑物,但具有建筑物某种性质的设施,比如脚手架、广告牌、标语牌、路标、缆车、索道、电线等等。3)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搁置物、悬挂物..

  • [侵权赔偿 律师]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日期:2012/10/31 点击:1355次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侵权赔偿 律师] 建筑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确认分析
    日期:2012/10/31 点击:1212次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的犯罪、自杀、蓄意违章等故意行为。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及用人单位(雇主)和劳动者(雇员)有无过失,均不影响用人单位(雇主)..

  • [侵权赔偿 律师]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主体
    日期:2012/10/31 点击:1144次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筑施工事故对劳动者或雇员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建筑施工作业这一客体或致害物件的经营管理人(也是具体致害人履..

  • [侵权赔偿 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损害相邻建筑物及设备赔偿案
    日期:2012/10/31 点击:1370次

    B公司在建设与本社相距20米的华荣大厦基础工程施工期间,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本社印刷厂地面下沉,厂房墙体多处开裂,印刷机基础移位,印刷机受到严重损伤,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要求B公司赔偿其请国内外专家调校修理印刷机的费用、修理所需零部件购置费、停机期间委托他人代印报纸的印刷费差价等各项损失共计1399万元。

  • [侵权赔偿 律师] 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介绍
    日期:2012/10/31 点击:1038次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的犯罪、自杀、蓄意违章等故意行为。这是因为:(1)无论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损害还是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损害,都是在为用人单位或雇主..

  • [侵权赔偿 律师]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2/10/31 点击:1127次

    质量缺陷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见于《建筑法》80条“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与《合同法》282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保修责任区别在于:1、保修期内发现任何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必须维修,不以损害发生为要件;承担赔偿..

  • [侵权赔偿 律师] 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日期:2012/10/31 点击:1244次

    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受过错责任原则的拘束,实行过错推定。因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由此,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 [侵权赔偿 律师]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日期:2012/10/31 点击:1236次

    施工人须有主观过错。在这个问题上适用过错推定,施工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即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施工人在诉讼中证明自己在地面施工中没有过错,其方法是施工人在地面施工中已经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足以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尽到通常的注意义务就可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施工人的主观过错通常表现为间接故意或过失: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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