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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杂谈

“民法典”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司法解.. 

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关于人身损害的范围中没有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那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究竟是否应当赔偿? 详细>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交通事故赔偿后的工伤索赔应否支持
    日期:2012/10/24 点击:4679次

    原告连胜强诉称,原告系被告下属单位彬县公路管理段清洁工。2009年3月1日10时40分许,原告在312国道KM1624+850m处上班过程中,由于肇事车辆陕D28228和陕D39911两车追尾碰撞,之后又将正在路边清扫卫生的原告碰倒致伤。原告在被送往彬县县医院后,因伤情严重,遂又被转送咸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过医院检查确诊,原告伤情为:1、失血性休克;2、左小腿毁损伤。2009..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经营不善不按时发薪 以实物抵工资企业违法
    日期:2012/10/24 点击:1942次

    孙明从2007年2月25日起被一家印刷厂招用从事印刷工作。在去年10月7日,因违章操作,孙明的右手被绞入印刷机中,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他为了保住右手,又两次至另一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孙明受伤后,印刷厂向劳动保障局作出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以借条形式支付了孙明2007年10月至 2008年 5月生活费7000元。劳动保障局亦于2008年2月5日作出关于《孙明重伤事故..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防雹受工伤 气象局赔偿5万
    日期:2012/10/24 点击:1682次

    2010年5月8日,王某云在工作过程中右拇指被挤压伤。事发后气象局将王某云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原告的受伤为工伤,伤残等级经鉴定为捌级。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王某云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由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1万余元。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季某财保海安支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日期:2012/10/24 点击:1592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是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均高于农村居民,为合理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同时避免加重赔偿人的责任,而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加以区别,其本意并非人为地以户籍因素划分生命价值的高低。生命是不能用价值来计算的。故对上述规定应当全面正确地理..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工伤放生时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日期:2012/10/24 点击:1361次

    孙明从2007年2月25日起被一家印刷厂招用从事印刷工作。在去年10月7日,因违章操作,孙明的右手被绞入印刷机中,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他为了保住右手,又两次至另一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孙明受伤后,印刷厂向劳动保障局作出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以借条形式支付了孙明2007年10月至 2008年 5月生活费7000元。劳动保障局亦于2008年2月5日作出关于《孙明重伤事故..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公司经营不善不按时发薪以实物抵工资
    日期:2012/10/24 点击:1554次

    顺义区某鞋厂在生产过程中因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按时向职工支付当月工资。负责人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他将本厂生产的皮鞋根据出厂价换算后发放给职工,以冲抵职工2月份工资。张某每月工资为900元,每双鞋出厂价为150元至180元,到发工资那天,单位发了他5双皮鞋。张某只好将皮鞋拿到市场销售,但因价格高、没人识货,一双也没有销售出去。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案例精读:他能否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日期:2012/10/24 点击:1505次

    宋某,男,52岁,系北京某公司职工。1980年,因右眼眼部不适到医院就诊,后将右眼眼球摘除,手术治疗后,宋某自述左眼视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经医院检查治疗后,确定其左眼矫正视力为0.2。2009年1月,宋某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病退申请,根据国家相关鉴定标准,经北京市劳动鉴定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的现场鉴定,鉴定结论为: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宋..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日期:2012/10/24 点击:1348次

    第三人沈连在从原告枣庄纯甄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装公司)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009年4月7日,沈连向被告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在补齐相关材料后,5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沈连的工伤认定申请。5月18日,沈连又向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5..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日期:2012/10/24 点击:1569次

    第三人沈连在从原告枣庄纯甄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装公司)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009年4月7日,沈连向被告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在补齐相关材料后,5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沈连的工伤认定申请。5月18日,沈连又向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5..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超过退休年龄人员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日期:2012/10/24 点击:1459次

    从目前我国的相关规定看,劳动法只是规定了用人单位招工的下限,即年满16周岁,而对于招工的上限,劳动法也并未明确。谢某作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的人员,又重新与另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行使劳动者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在之后发生事故时,理应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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